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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电大开放教育学院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

各专业统考课程的说明

    根据北京电大“关于北京广播电视大学2004级秋季开始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各专业教学计划调整的说明”(京电大教[2004]24号)文件的要求,我院对2004级秋季及以后入学的开放教育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各专业学生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课程的有关问题作如下说明。

一、本科(专科起点)学生统考科目

  • 英语类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A),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 其他专业统考科目包括:大学英语(B),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

二、各专业教学计划具体调整情况

  • 在本科各专业必修课中增加“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4学分,与统考科目计算机应用基础课程相对应。
  • 在英语专业必修课中增加“英语综合实践”课程,2学分,与统考科目大学英语(A)课程相对应,第3学期开设。
  • 将金融学、法学、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工商管理、会计学、行政管理专业教学计划中的“英语Ⅱ(1)(2)”课程拆分为“英语Ⅱ(1)”和“英语Ⅱ(2)”课程,各3学分,其中“英语Ⅱ(2)”课程与统考科目大学英语(B)课程相对应。
  • “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英语综合实践”、“英语Ⅱ(2)”课程的教学要求及其安排按教育部统考课程的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 “英语Ⅱ(1)”课程由中央电大按统设必修课程的教学要求进行形成性考核和期末考试。
  • “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英语综合实践”、“英语Ⅱ(2)”课程进行形成性考核,同时参加教育部组织的计算机应用基础、大学英语(A)、大学英语(B)课程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后取得该课程的学分。

请各教学班导学教师做好组织及管理工作。

北京电大开放教育学院

教学教务管理中心

2005年3月19日

北京电大开放教育学院试点本科学生

参加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免修免考管理办法

    根据“北京电大关于试点本科(专科起点)学生参加教育部网络教育部分公共基础课免修免考的实施办法”(京电大教[2005]2号)文件精神,我院开放教育试点本科2004秋季之后入学(含2004秋季)各专业涉及全国统考课程(以下简称全国网考)的免修免考管理办法如下:

  • 本科(专科起点)学生全国网考课程
    • 英语专业统考科目

1、大学英语(A)(对应北京电大教学计划中的“英语综合实践”课程);

2、计算机应用基础(对应北京电大教学计划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

    • 其他专业统考科目

1、大学英语(B)(对应北京电大教学计划中的“英语Ⅱ(2)”课程);

2、计算机应用基础(对应北京电大教学计划中的“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

(三)全国网考的免考条件及具体要求:

免考条件

可免考全国网考课程

学生需提交的材料

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

计算机应用基础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英语(A)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英语(B)

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

计算机应用基础

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以上

大学英语(B)

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

大学英语(B)

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

大学英语(B)

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入学注册时间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

大学英语(B)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免考全国网考课程申报同开放教育课程免修免考的申报程序

  • 本科教学计划中:英语Ⅱ(1)、英语Ⅱ(2) 、英语综合实践、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的免修免考:
    • 免修免考条件及要求

免修免考条件

可免修免考课程

学生需提交的材料

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4级以上

英语Ⅱ(1)、英语Ⅱ(2)

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及以上

英语Ⅱ(1)、英语Ⅱ(2)

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成人教育学位英语考试合格证书

英语Ⅱ(1)、英语Ⅱ(2)

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全国网考大学英语合格证者

英语Ⅱ(2)

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全国网考大学英语合格证者

英语综合实践

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一级B及以上

计算机应用基础(本)

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全国网考计算机应用基础合格证者

计算机应用基础(本)

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已具备国民教育系列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或入学注册年龄满40周岁的非英语专业学生,虽然可以免考全国网考课程,但仍必须参加中央电大组织的考试,并且成绩合格才能取得相应课程的学分。 2004年秋季以后入学的学生,不再办理国民教育系列英语专业(专科)毕业者免修免考非英语专业(本科)英语Ⅱ(1)和英语Ⅱ(2)课程;不再办理国民教育系列计算机专业(专科)毕业生免修免考非计算机专业(本科)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 英语Ⅱ(2)(或英语综合实践)、计算机应用基础(本)课程的成绩在教务管理系统中记为“免考”,视为学位最低要求课程成绩。这两门课程的免修免考不占用替代必修课总学分的比例。 该类课程的免修免考仍同开放教育课程免修免考的申报程序。

北京电大开放教育学院

200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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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最近更新: 2008年06月02日    北京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学院 wangwl@mail.btvu.org